中央網信辦的通知強調要“嚴防假冒仿冒”。接受美國之音採訪的台灣海洋大學法政學院教授、#台灣法律科技協會理事長 #江雅綺 推測,過去確曾有黨政軍機關、新聞媒體遭偽冒賬號,並發出虛假資訊。中央才決定強化、統一管理。
江雅綺說:“由於黨中央或政府核可的媒體發布的訊息都受到嚴格管控,外界要了解中國必須透過自媒體流傳的訊息。會否是政府當局也需要透過比較沒有那麼嚴格管制的自媒體,去了解它想要得到的訊息。我們也看到有一些消息似乎是刻意透過自媒體發送的。它為什麼會針對'含有黨政軍機關、新聞媒體、行政區劃名稱或標識'的賬號? 這些(賬號)不是本來就跟官方的連接性很強的嗎?”
近年中央網信辦以“清朗行動”為名一再出手整治網絡言論。江雅綺說,自媒體在中國具有一定影響力,雖然轉發的大多是涉及基層的社會事件,並非政治敏感信息,但當局仍不放心。
江雅綺說:“過去這些看起來比較民生,比較跟政治無關的議題,展示了網路的能量,有可能在短短的時間內就帶領輿論的風向。當局會考慮到,如果有一些主題是當局所不樂見的。網路是具備能量在很短時間內推高言論和討論的熱度。這些議題乍看之下不是跟核心的政治議題有關,可是你也無法控制未來有人會利用網絡的空間,去討論跟政治敏感議題有關的話題。”
新規下網絡紅人恐人人自危
江雅綺說,網信辦一方面聲稱要打擊“炒作社會熱點事件,或矩陣式發布傳播違法和不良信息”,卻沒有明確的準則,難免對網紅造成寒蟬效應。
江雅綺說:“有些紅人並未接觸到政治敏感核心議題,可是,只要他處理的議題受到大眾的關注,可能就變成黨或政府整肅的對象。這種不明確的標準會造成人人惶惶然,不知什麼時候會輪到自己的心態。”
科技法律專家、#臺灣法律科技協會理事長 #江雅綺 也指出另一個問題,現在所看到的個資外洩案件,大多都仰賴內部吹哨人揭露,很難從外部發現,「導致真正要討論法律與行政層面時,會發現我們其實沒有太多的證據。」
她認為這導致資安防範的討論,容易仰賴國外爆發的事件,或是外國智庫的學術研究與報告,而沒有自己的研究、證據與見解,「我們自己可能也要掌握一些證據,做一些研究也好。」從法律面才能提供比較嚴謹的驗證跟證據的支持。
而從近一年的禁令來看,各國逐漸建立起政府機關對於 TikTok 的最低防線。大部分國家都是禁止公務機關使用,紐西蘭更進一步禁止「可連接國會網路」的設備,這代表如果在紐西蘭的規範裡,地方首長或是立委可能都不得使用 TikTok。
數位部6月底公告電子簽章法修正草案,立委吳欣盈11日舉行電子簽章產業座談會,與會者們多提到,如何分辨簽名的真偽、未將電子簽章按照風險與重要性的高低進行保證等級的分級等問題,也建議,應訂定電子簽章保證信賴等級的分級,政府也應該推動電子簽章的普及化,並納入安全等級。
#台灣法律科技協會理事長江雅綺 認為,此次修法未就不同等級電子簽章之法律效力與風險進行分級,未來應如何擴大電子與數位簽章的應用也仍應審慎評估。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特聘教授林志潔 以書面建議,此次修法應明訂電子文件及電子簽章之功能應等同於實體文件及簽章,使用數位簽章簽署文件者應推定為本人親簽。同時,實務上使用文件或簽章者並不限於有相對人之法律行為,因此應刪除電子簽章經相對人同意之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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